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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缔流动加油车、私设油库的通知
2009-03-25 10:42  文章来源: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近期,我市部分县区出现了流动加油车以及私设油库销售成品油的现象,严重扰乱了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也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鉴于此种情况,市政府决定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活动,彻底取缔流动加油车、私设油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全面取缔辖区内流动加油车,拆除无合法手续油库付油及储油设施。通过整治,净化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营造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消费环境,充分保护守法经营的加油站、成品油批发企业的利益。

  二、整治工作范围

  (一)无合法手续经营成品油的流动加油车;

  (二)假借准运危险化学品而销售成品油的车辆;

  (三)无成品油销售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手续的成品油油库及私设的油罐。

  三、整治工作步骤

  这次整治工作为期半年。

  第一阶段:自我排查阶段,时间从现在起到3月底。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和各自职能范围进行排查梳理,企业及个人进行自我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各县区由经贸局(商贸局)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进行整治;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市安监局、交通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验收阶段,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此阶段,市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地深入各县区进行检查。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行动。这次整治工作的要求是:“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区政府负责,部门统一行动”。为此,市政府成立整治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李武章 市政府副市长

  领导组副组长:栗培林 市商务局局长

  领导组成员:薛志成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竹青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张海宁 市安监局副局长
        姚胜利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雁山 市工商局副局长
        姚文学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薛世忠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立国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薛志成(兼)

  办公室成员:张佃彪 市商务局商改科科长
        王建勇 市整规办秘书长
        李 军 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
        王凤贵 市工商局车辆监管科科长
        幸 胜 市安监局危化科副科长
        何红宝 市交通局执法支队副队长
        王 琤 市消防支队指导科科长
        张 良 中石化大同公司书记
        刘志明 中石油大同公司经理

  (二)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成品油市场秩序行为。这次整治活动采取统一组织、集中行动、各部门分头依法行政的方式。商务(经贸)部门牵头组织当地整治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打击无营业执照、超经营范围经营行为;安监部门、消防部门负责打击未办理安全经营许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交通部门负责打击车辆无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经营手续,擅自从事成品油营运的行为;交警部门负责打击随意停车销售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及查处打击偷逃税款行为。

  (三)管理源头,防止成品油违规流入流动加油车、私设油库。商务(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和直供用户的管理,各批发企业不得向流动加油车、私设油库供油,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批发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

  (四)加强舆论宣传,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和成果,同时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设举报中心、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以便于群众和企业进行举报。

  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352—6031013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52—13703524300
  市安监局举报电话:0352—6028346
  市工商局举报电话:0352—2037325
  市交通局举报电话:0352—2515882
  市交警支队举报电话:0352—2104755
  市消防支队举报电话:0352—232864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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