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酒管所推出酒品溯源管理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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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2 11:27 文章来源: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市酒管所推陈出新,不断改进酒类管理方式,推出了酒品溯源管理模式,使每一瓶酒从购到销都有记录,为酒类管理的科学发展夯实了基础。
建立酒类商品溯源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具体体现,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酒类市场管理,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规定:凡新进入我市的外埠酒和本市酒类生产企业新生产的酒类商品,上市销售前均须提交生产厂家相关证照的有效复印件和样品酒,经审验合格备案后方可上市销售;酒类批发、零售经营者(含宾馆、饭店、超市)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不得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做到所购酒类商品均有溯源手续;酒类经营者不执行《酒类商品随附单》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监督举报,举报查实后,将按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这一制度的出台,使酒品从生产到购销职责十分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心明显增强,可有效规范酒品市场购销行为,从根本上铲除假冒伪劣酒品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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