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同市商务局召开整顿和规范汾酒专卖店会议的讲话 |
|
| 2009-01-04 10:43 文章来源: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12月9日) 刘 进 省商务厅副厅长
同志们:今天大同市召开整顿和规范,“汾酒专卖店”的专门会议,是在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后,动作最快,令政府满意、百姓欢迎的一个重大举措。几年来,大同市的酒类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在法制建设、规范酒类市场,打击假冒伪劣酒品等方面,收到了显著地成效,连年受到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表彰。这完全得益于大同市政府和市商务局的大力支持,也是酒管所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主题是对“汾酒专卖店”的专项整治和规范,现在就围绕这个主题,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酒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酒类管理工作,既要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又承担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责任,因此我们说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全省酒类市场挂有“汾酒专卖店”的商店很多,有的是经汾酒集团公司正式授权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未经汾酒集团授权而私自挂牌的。据初步调查,汾酒集团在全省正式授权的“汾酒专卖店”有200余家,而市场上挂有“汾酒专卖店”招牌的就多达420余家,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更为严重的是挂着“汾酒专卖店”的招牌,而兜售假冒伪劣汾酒,严重侵害了汾酒集团公司和经营户的合法权益,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实施规范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更是极为重要的。据初步统计,汾酒厂在大同市正式授权的“汾酒专卖店”有1 2家,而私自挂牌的就有1 8家。大同市每年对酒的消费达到9万吨左右,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老百姓对酒的消费需求也将进入旺季,如果市场上出现假冒伪劣酒品,后果不堪设想。大同市开展对“汾酒专卖店”的集中整治和规范,对维护汾酒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酒类市场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二、专项整治工作要注重实效
这次对“汾酒专卖店”开展集中整治和规范活动是全省统一行动,省商务厅已做了统一部署和安排。大同市率先行动,并制订了具体的整治方案,在全省开了个好头,这充分证明了大同市政府、市商务局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这也是对市场负责,对老百姓生命安全负责的具体体现。我这里要说明的一点就是,专项整治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能流于形式,不能走过场,而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注重实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实施规范管理,切实维护汾酒厂的合法权益和品牌声誉,维护经营户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营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能喝上放心酒、安全酒,实现省委提出的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
维护酒类市场的稳定发展,是党和政府赋予商务系统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是商务系统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但是,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开展专项整治,稳定市场工作,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必要时,要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互相支持,齐抓共管,共同维护酒类市场的稳定,促进经济和谐发展。
同志们,酒类市场事关重大,酒管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扎实工作,为促进经济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预祝大同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收到预期效果。
预祝大同市酒管工作更上一层楼。
谢谢大家!
|